生物与农业资源学院生物科学专业课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黄冈师范学院生物科学专业课程建设与管理,规范课程信息,促进课程内容、课程体系改革的有序开展,切实提高本专业课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课程设置
1、生物科学专业所有课程归口管理,所开设的课程(含独立实验、实习、实训课程)在教务处的统筹下,由课程责任所在教研室指导专业负责人进行管理。
2、课程设置以实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支撑毕业要求为依据。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加强课程体系改革,加强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与整合,明确所设课程的课程目标,并编写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大纲中体现课程思政,明确对毕业要求的支撑,以及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
(1)公共课程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报学校审批。
(2)课程设定后,增删、修改课程设置须由专业负责人提出变更理由和变更情况的详细报告,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3)教务处、学院负责对课程设置质量进行考核,对设置不合理者责令其进行调整。
3、课程信息的规范性
(1)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理论教学学时、上机学时、实验学时)、面向专业等。
(2)课程信息的规范化:培养计划、教学大纲、课程简介、课表安排、学生成绩表等教学资料和管理文件中,同一课程的名称、编码必须一致。
(3)课程信息的认定工作由教务处、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生物科学教研室共同审定,一经审定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任何个人不得自创或随意更改课程信息。如确需更改,需重新审定同意后,方可修改。
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
1、课程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教学的依据,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和选用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2、课程教学大纲在教务处的组织下,由学院组织教研室按照指导性格式,规范编写,经学校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3、为保证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改动,但每年根据毕业要求调整、学科发展、教材更新、学生学情等进行适当调整,并报专业负责人审批。
4、任课教师必须在规定的学时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三、课程安排
1、 课程安排以提高教学效果为原则,并注意学生各个学期学习任务的均衡。
2、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度,课程负责人统筹规划整个年级、整门课程的授课安排,任课教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教学任务,不得随意更改课程设置或学期安排。
3、任课教师应具备相应专业背景与任教能力,生物科学教研室根据需要可从校内其它学院、部门、校外聘请任课教师。
4、课程安排一经决定,一般不得更改。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课程安排时,均按以下变更办理。
(1)关于停课
①凡节假日涉及的停课,均以校历规定为准。
②凡运动会及学校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需停课,以教务处提前下发的停课通知为依据,参照执行。
③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以讨论课、习题课和社会调查为名(原授课计划上没安排的)变相停课,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减少讲课学时。
(2)关于调课
①教师因公、因病(住院除外)、因事请假,连续时间不超过6学时,可以调课。调课由申请调课教师本人在系的协调下落实调课人员,并填写《黄冈师范学院调课申请单》,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分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调课安排由课程责任系教务人员提前一天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
②学生经批准参加全国或全省统考或其它集体活动的班级,可以调课。由课程责任系教务人员与任课教师协商确定调课安排,经教研室主任、学院分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
③教师本人,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或其它人员不得私自调课。
(3)关于代课
①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请假在6学时以上不能上课者,由教研室主任和课程负责人商议后,选派同等水平教师代课。
②需请假教师应及时办理代课手续,生物科学系在确定代课教师后填写《黄冈师范学院调课申请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主讲教师请假时间超过2周者,应更换任课教师,课程责任系教务人员及时到教务处办理变更手续,并提前通知代课教师和班级学生。
(4)关于补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该补课)
①因节假日、运动会或其它原因连续放掉学时太多,无法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②因考试或参加竞赛,造成授课学时不足;
补课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课程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并提前一天通知补课教师和学生。
四、课程的变更
1、新设课程管理。新设课程是指过去未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原有课程的课程名称、学时(总学时及实验上机学时)等若有变动,也可视作新设课程。新设课程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时,由生物科学教研室提出书面报告单,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加入课程库(教务处主要审核课程名称、编码、课程归属部门等信息是否合适)。新设课程应提前完成教学大纲的编写。
新设课程必须有可行性报告,由生物科学教研室组织专家认证后,连同专业教学计划报学校审批。
可行性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具备经专业负责人认定的教学大纲;
(3)有合理的质量评估标准(质量评估标准由专业负责人主持制定,质量标准形式可以多样,如等级考试)及质量保障措施;
(4)有合格的师资保障;
(5)具备硬件条件,如:设备、师资、图书资料、实训场所等;
(6)满足课程开设的先行后续要求。
2、课程信息变更。课程信息变更是指更改课程信息中的有关内容或删除课程库中不适宜继续开设的课程(课程名称、学时变更除外)。课程信息变更由课程负责人调写报告单,经生物科学教研室和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双语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管理
1、开展双语教学原则上要求使用外文原版教材或中文讲稿50%以上内容用外语讲授,80%的板书用外语书写,学生作业和考试内容用外文书写。
2、生物科学教研室积极鼓励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教师进行双语教学:尚不具备直接用外语教课的专业,可采用外文教材,中文讲授,部分外文板书,部分外文作业和考试等等,逐步到位。
3、开展双语教学或使用外文的课程要在每学期的教学进程中标明,并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
4、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双语教学的课程的教材、大纲、教案及相关复习资料等等齐全,并于开课前一学期完成教案及讲稿的书写,由课程负责人、生物科学教研室审核并组织试讲,学院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后才可实施。
5、鼓励教师开展多媒体教学。
六、课程试题库的建设
1、试题库建设的基本原则
①试题应体现教学目的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要求。
②试题应体现全面检测的原则,紧密对应课程目标,试题既要检测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又要检测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技能分析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要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规定的重点作为主体内容,尽可能扩大测试的覆盖面,凡与各章节教学重点、难点相关密切的内容,都应有选择地纳入测试内容。
③试题之间应体现彼此独立的原则。各个试题必须彼此独立,不可相互牵连,一方面一个题目中考查的内容,其它题目不应重复考查;另一方面,题目之间不可相互暗示。
④试题表述应体现简明性原则。在不遗漏解题依据和思路的前提下,要尽量使题目语意清楚,文句简明扼要;答案要明确合理,不致引起争议。
⑤考试应体现“既考知识又考能力,既考深入理解又考综合应用”的原则。试题的题型设计要科学合理,灵活多样。
2、试题库建设的基本要求:
①在内容上难易水平恰当、避免偏题。
②所用术语与符号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和已发布的相应符号、代号或俗语等代替。
③所有试题资源中不应出现试题资源提供者的姓名。
3、试卷格式:
(1) 试卷正文
①本试卷需要说明的问题和要求
②考试试题内容(图表、文字说明、技术要求、操作要求等)
③总时间与各个试题的时间分配要求。
(2)评分记录表(含评分标准)
评分记录包括:评分点序号、评分名称、评分点配分、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分点实得分、评分人签名、考核日期。
七、其它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生物科学教研室负责解释。